寇紹涵牧師: 加拉太書概論

加拉太書簡介概論
要旨:駁斥 猶太教士關於外邦信徒必須遵守猶太律法才可以得救的主張, 呼籲基督徒對主要有信心。在他裡面得自由。
作者:保羅
寫作對象: 保羅於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在加拉太南部所建立的教會( 包括以哥念 路司得 特庇等), 及各處的基督徒。
寫作時間:約公元49年,在安提阿寄出,即耶路撒冷大會召開以前(公元50年)。
背景: 早期教會最受困擾的問題是新信徒---尤其是外邦信徒----與猶太律法的關係,在猶太信徒和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所建立的新教會中,這些問題尤甚,所以保羅寫信予以糾正。稍後, 各教會的領袖們在耶路撒冷大會中正式處理了這問題。

鑰節: 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(5:1)

主要地方:加拉太,耶路撒冷

我們可以靠遵守規條與上帝建立關係嗎? 保羅告訴我們:不可以!人得以跟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,是靠著相信耶穌基督。

在第一世紀的加拉太教會中, 有人傳講冒牌的福音,誤導信心不堅定的信徒。 因此保羅義正詞嚴地提醒信徒, 不要受到引誘偏離純正的信仰。 那些假教師堅持說,人要得救恩,就必須遵守猶太教的規條和禮儀,特別是割禮。保羅強調救恩完全是上帝的恩典,人因相信基督得到的是真自由,信徒可以在基督裡得以釋放,不再受律法規條和罪的束縛,進而在聖靈引導下過見證福音的生活。

然而, 保羅並沒有否定律法本身,他更在信中講到律法的作用。 他也沒有否定好行為的重要性,相反, 他強調基督徒必須以愛行事,因為全部律法都可以用這條誡命來概括:《要愛你的鄰居,像愛自己一樣,》(加五14)。 信徒必須順從聖靈行事,而非順從肉體行事,要靠聖靈結出佳美的果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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