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11-16
早安!每日讀聖經,讀懂聖經並不難(新普及譯本,路加福音15章)

稅官們和其他同樣聲名狼藉的罪人常常來聽耶穌的教導。

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就譴責耶穌跟這些罪人交往——居然還跟他們一起吃飯!

於是,耶穌就向他們講這個故事:

「如果一個人有一百隻羊,其中一隻走失了,他會怎麼辦呢?難道他不會把九十九隻羊留在曠野,然後去找那隻走失的羊,直到找到為止嗎?

找到以後,他會歡歡喜喜地將羊扛在肩上帶回家。

到家後,就把朋友和鄰居叫來,說:『我找到那隻走失的羊了,來跟我一起歡樂吧!』

同樣,一個迷途的罪人悔改並回到上帝身邊,比起其他九十九個義人沒有迷失方向,更能叫天上歡喜。

「又比如一個女人有十塊銀幣,丟了一塊,難道她不會點亮燈,掃遍整個房子,仔細尋找,直到找着為止嗎?

一旦找到,她就會把朋友和鄰居叫來,說:『我找到那塊丟失的銀幣了,來跟我一起歡樂吧!』

同樣,哪怕有一個罪人悔改,上帝的眾天使也會歡喜快樂。」

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,耶穌又對他們講這個故事:「某人有兩個兒子,

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我想在你去世前就分得你的家產,現在就給我吧。』父親同意了,就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。

「幾天後,小兒子就收拾好所有自己的東西,到遠方去了。在那裏,他生活放蕩,揮金如土。

他的錢快要花光的時候,那地方發生了大饑荒,他就忍飢挨餓起來。

他說服當地的一個農夫雇用他,那人就派他到自己的農場餵豬。

這個青年人飢餓難忍,恨不得拿餵豬的豆莢來吃,卻沒有人給他任何東西。

「後來他終於醒悟過來,對自己說:『在家裏連雇工都有充裕的糧食,我在這裏卻要餓死!

我要回到父親身邊,對他說: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

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請把我當作你的雇工吧!』

「於是他回到父親那裏。父親遠遠地見他回來,便滿懷愛憐地跑過去,一把抱住他,就親吻他。

兒子對他說:『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「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快!拿家裏最好的袍子來給他披上,拿戒指來給他戴上,拿鞋子來給他穿上,

將我們養的那頭小肥牛宰了,我們一定要好好吃喝慶祝一番,

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生、失而復得的。』他們便開始慶祝起來。

「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幹活。他剛到家,就聽見屋內傳來歌舞聲,

便問僕人到底是怎麼回事,

僕人告訴他:『你弟弟回來了,你父親宰了那頭小肥牛,我們正在慶祝他平安歸來呢!』

「大兒子就很生氣,不肯進屋。父親出來勸他,

他卻說:『這麼多年來,我像奴僕一樣服侍你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你連一隻山羊羔也沒有給我去設宴款待我的朋友。

但你這個兒子在妓女身上把你的錢揮霍光了才回來,你倒宰掉那頭小肥牛來慶祝!』

「父親對他說:『孩子啊,你看,你一直在我身邊,我的一切都是你的。

你弟弟卻是死而復生、失而復得的!這是個多麼高興歡喜的日子啊,我們實在要好好慶祝一番!』」

(聖經.新普及譯本, 路加福音 15:1-3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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